教會「不下車」禮拜服務遭罰逾三萬 法庭裁定罰得對

 

【星島綜合報道】緬省法庭裁定,溫尼闢一間教會不能進行不下車禮拜服務。

據CTV報道,這間名為Springs Church的教會首次舉行留在車內不下車禮拜是在11月26日。那次該教會因為違反公共衛生令,被罰款5,000元。

該間教會於11月28日和11月29日再收到10張罰單,罰款總額為32,776元。

該教會牧師在書面證詞裡說,他被告知,如果教會再舉行一次「車內教會」禮拜服務,個人可收到高達100,000元的罰單,生意可收到高達1,000,000元的罰單。

教會律師說,教會相信有疫情,也和反對戴口罩者沒有關係。

教會委員會辯說,公共衛生令只說人不能聚集,沒有說車不能聚集。委員會還說,留在車內不下車的服務和其他日常活動相比,不會帶來真正的傷害。

檢方也同意這一點是事實。但是檢方說,如果予以豁免,就會打開方便之門,讓其他很多人想辦法繞開公共衛生令。

檢方同時說,不下車禮拜服務給牧師和參加禮拜者帶來的價值並不能超越如果有人生病時對生命帶來的風險。檢方說,坐在停車場裡聽佈道和坐在家裡聽佈道沒有區別。

法官駁回了教會暫停執行的申請,認為,「車內教會」未有遵守公共衛生令。

(圖:CTV新聞)T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