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指封城期間容許大型零售店繼續營業屬「智慧兼有效」

【星島綜合報道】安省高等法院表示,安省推出封城措施的同時,容許大型零售店繼續開門營業,屬「智慧兼有效」,但對於產生更多人流則「值得商榷」。

安省高等法院駁回零售集團Hudson’s Bay提出,安省政府推出封城措施的同時,容許出售必須品大型零售店可繼續營業,政策出現互相矛盾的指控。

高等法院表示,減少社區傳播,邏輯上被認為,只有必須品才可在商店內出售,公眾亦只容許進入零售店內購買基本商品。

但高等法院法官表示,同意Hudson’s Bay所指,某些封鎖措施所容許的行為,是與減少社區傳播的政策目標不相符。

但裁決表明,法院只確定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重啟安省法》的批准;而法官則表示,該法案「顯然是」。

多倫多及皮爾區於11月底封城後,Hudson’s Bay於12月10日入稟法院,要求法院裁定在封鎖措施下,仍容許部分大型零售店可繼續開門營業的做法;而Hudson’s Bay在宣布入稟後,已臨時關閉12間分店。

約克區及溫莎-Essex地區於12月14日封城後,Hudson’s Bay亦臨時關閉多4間分店。

(圖片:加通社) T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