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女童槍擊案 16歲男童自首

【星島綜合報道】14歲女童遭槍擊案,1名16歲男童向警方自首,他現要面對9項指控。

槍擊案發生於2月12日凌晨,1名14歲女童在Jane街與Strong Court附近的1幢柏文單位內,被人開槍射擊,子彈射中頭部。

警方表示,案發時,有1群年輕人在單位內聚會,突然有人開槍,子彈射中14歲女童的頭部,其他人立即逃離現場。

受傷女童目前的傷勢已穩定,但要繼續住院。

警方於2月16日拘捕了1名17歲男童,該男童現要面對一系列指控,當中包括持戒襲擊,刑事過失引致他人身體受傷,及未經授權擁有槍支。

本周一(22日),1名16歲男童到多倫多警隊第31分局自首,他現要面對9項指控,包括未經授權擁有槍支,擁有已上彈的禁止或受限制槍支,及2項未遵守《青少年刑事法》等指控。

(圖片:CityNews) T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