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鳳凰網報導, 2006年,王朝被指為河北保定一樁搶劫案的兇手,然而他卻“沒有作案時間”,因為案發當天,他在石家莊忙著處理交通事故。此案曾被河北高院發回重審,幾經周折,2011年,保定中院終審維持原判,認定王朝犯搶劫罪,被判入獄13年。其後四年,該案先後經歷10次裁決,最終王朝於昨日再提起申訴,被河北高院正式受理。
“王朝搶劫案”從一開始就疑竇叢生。2006年8月11日中午,河北保定發生一起入室搶劫案,警方從手機通話清單上查到,29歲的石家莊青年王朝有作案嫌疑。10月31日,保定北市區警方將王朝抓獲,然而,他卻有“不在場證明”。
四年之間,該案先後經歷10次裁決。
2007年12月,保定市北市區法院一審認定王朝犯搶劫罪,判其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2萬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王朝不服,提出上訴,2008年1月14日,保定中院二審終審,維持原判。王朝提起申訴,被保定中院駁回後,又向河北高院提起申訴。
2009年3月18日,河北高院審查以“事實不清,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充分”為由,指令保定中院再審。當年7月,保定中院再審,維持原判。王朝不服,向河北高院再次提起申訴。
2010年11月,河北高院提審此案,撤銷原判,發回保定市北市區法院重審。在重審之時,王朝委託北京市雙利律所律師孫瑩、洪道德為辯護律師。洪道德為國內著名刑訴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隨著王朝案被指為“假案”,該案的主辦人也被曝光:北市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剛,就是“我爸是李剛”事件主角的父親。但李剛當時正面回應媒體稱,此案不存在造假。
2011年9月,北市區法院重審此案後,作出與此前一樣的有罪判決,王朝獲刑13年。上訴之後,保定中院維持原判。王朝向保定中院申訴,被駁回,自此之後,王朝暫停申訴。
昨天上午,王朝母親楊惠賢在代理律師孫瑩和洪道德的陪同下,一同前往河北高院。相關部門收下材料,正式受理該案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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