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傷重死亡 高院認為2救護員失職有罪

【星島綜合報道】安省高等法院指2名救護員失職,未能為傷者提供生命必須護理,引致1名中槍少年死亡,認為2人有罪。

2017年12月2日晚上,位於咸美頓下城,19歲少年Yosif Al-Hasnawi(圖)腹部中槍。

2名咸美頓救護員,分別為55歲的Steven Snively,及32歲的Christopher Marchant到達現場後,認為Al-Hasnawi是被BB槍或彈丸槍射中;但Al-Hasnawi實質是被1支0.22口徑手槍射中,且子彈射穿其動脈及靜脈。

法院獲悉,當晚的醫護人員,花了23分鐘才離開案發地點的Main街東與Sanford路現場。

Al-Hasnawi於當天晚上8時55分被人開槍擊中,大約1個小時後,在St. Joseph’s醫院傷重死亡。

主控官Scott Patterson及Linda Shin表示,救護員無視其培訓,並背棄了省級的標準,在最後的申辯中,指2人提供的醫療服務有「嚴重疏忽」。

但辨方律師表示,當晚的救護人員在無意識的偏見下,導致2人在治理Al-Hasnawi時出現錯誤;且表示,雖然救護人員在一些行為上可能出錯,但並不意味他們需要負上刑責。

2名被告自辯時表示,認為Al-Hasnawi當天患有精神病。

事發(2017年12月2日)時,Al-Hasnawi與兄弟及其他人,正在Main街東的清真寺門外;由於他看到有2人騷擾1名老年人,故他前往了解事情,之後被人開槍射殺。

槍殺Al-Hasnawi的兇手Dale King,2020年被判二級謀殺罪,但案件已排期上訴。

(圖片:Al-Mostafa Islamic Centre) T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