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安省政府計劃就疫苗接種狀況,作出不同衛生措施,包括未完成疫苗接種的省民,若果曾爆露在病毒環境中,需要進行自我隔離及第2次樣本檢測,完成疫苗接種的省民則獲豁免。
CTV獲得的安省政府文件,顯示省府已經確認,在公共衛生法規方面會作出改變,包括對未完成疫苗接種,及完成疫苗接種的省民,作出不同的法規及程序。
文件指出,若果暴露在有病毒的環境前14天未完成疫苗接種的省民,必須立即進行樣本檢測,即使檢測呈陰性,但仍要進行10天自我隔離;省府亦建議這些省民,在自我隔離7天後再進行樣本檢測。
若果已完成疫苗接種的省民,一旦暴露在有病毒的環境後,亦須立即進行自我隔離及樣本檢測,若果檢測結果呈陽性,則須進行10天自我隔離;但若果檢測結果呈陰性,可以在24至48小時內,症狀獲得改善後,便可停止自我隔離;而若果沒有出現任何症狀,則無需要自我隔離,但仍要接受檢測,接下來的10天,需要自我監察是否出現症狀。
至於已完成疫苗接種的家庭,不論暴露者是否有出現症狀,都無需要進行自我隔離;但若果有家人未完成疫苗接種,而暴露者已完成疫苗接種並出現症狀,其家人則要進行自我隔離,直至暴露者的檢測結果呈陰性為止。
未完成疫苗接種的家庭,若果暴露者出現症狀,在未獲得檢測結果前,其家人須進行自我隔離,若果暴露者出現症狀,家人則要在家中進行自我隔離。
文件亦指出,在學校、託兒所或工作場所,在有可能接觸病毒的情況下,應該要撤離所有人,但具體情況未有公布。
若果疫情持續,已完成疫苗接種,但之前曾染疫的省民,可以返回學校或工作場所,但有關場所必須實施預防與控制措施。
文件亦指出,若果傳播風險增加,建議長期護理院的所有住客,不論疫苗接種狀況,都要進行自我隔離。
文件指出,過去90天曾感染新冠病毒的患者,若果已康復,所遵守的規定,應與完成疫苗接種省民的規定相同。
文件強調,若果傳播風險被認為較低時,並不意味曾染疫的省民不會再次受感染,尤其令人感到憂慮的變種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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