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兒子共同殺害四家庭成員 不服定罪欲重審

(沙非 – 星島資料圖)

據加通社報道,一對夫妻和他們的兒子因與他們四名家庭成員的死亡有關而被判一級謀殺罪成。現在他們要求安省最高法庭對他們的案件進行重審。

據提交給安省上訴法院的文件顯示,沙非(Mohammad Shafia)、他的妻子也耶(Tooba Mohammad Yahya)和兩人的兒子哈密(Hamed)辯稱,除了其他問題,他們的審判法官至少不應該承認一名專家提出的證據。

這個案件被稱為“榮譽殺人”。三人在2012年1月被判殺害四項一級謀殺罪成。沙非的3名女兒,19歲的西納(Zainab)、17歲的莎哈(Sahar)、13歲的姬蒂(Geeti),以及他在一夫多妻婚姻中的首任妻子52歲的羅娜(Rona Amir Mohammed)被殺害。四人的尸體於2009年6月30日在沉於安省Kingston一條運河底的車內被發現。

皇家檢察官在庭審上稱,謀殺是在三名女兒外出約會給家族蒙羞后發生的,羅娜則僅僅是被處理掉的。

庭審法官稱這些謀殺是因沙非“扭曲的榮譽觀念”形成的動機而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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