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1母3女案 21歲被告被判17年監禁

【星島綜合報道】大約2年前,1名司機駕車撞死1家4口的案件,安省法官周一(16日)宣判,裁定該名司機須監禁17年;法官宣判時批判被告,駕車時「拿別人生命作賭注」。

安省法院法官Sandra Caponecchia表示,被告Brady Robertson對駕駛法律的「傲慢態度」,故判處其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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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son於2020年6月18日,在賓頓市駕車引致1母3女身亡的案件發生前,已累積有15次違例駕駛的行為;2020年發生事故的死者,包括女子Karolina Ciasullo,及其1歲至6歲的女兒Klara、Lilianna及Mila。

法官表示,事發2天前,Robertson未能在十字路口停車,並撞上障礙物;法官指出,由於撞擊,他「從睡夢中驚醒」,並加速逃離以躲避警察,法官表示,沒有人在哪次事件中受傷,只是「純屬偶然」。

Caponecchia法官表示,Robertson並沒有因為之前的駕駛而受到任何處罰而退縮,而且,6月16日的車禍中,亦沒有像應該起到的「警醒」作用。

她表示,不會將2件事稱為事件,2件事都是犯罪,若果Robertson有考慮到他人的生命與安全,這2宗罪行是100%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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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的Robertson,扣除等待審判的時間,正式監禁的時間為14年零2個月;另外,他未來的34年不能駕駛,即如期出獄後的20年內,都不能再駕駛。

檢察官之前要求法庭判處Robertson監禁23年,及終身禁止駕駛;而代表Robertson的律師,則要求判處Robertson監禁7年。

死者Ciasullo的親屬,在法庭外譴責Robertson的行為,已永久及毀滅性影響其生活,且認為刑罰並不足夠。

(圖片:CBC) T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