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由於車道進行重新鋪設工程,故將汽車停泊在街道上,但結果車主收到8張違例泊車的告票。
Desmond Courtney表示,2021年11月,將家中3輛汽車停泊在家外的馬路旁。
他表示:「沒有告示牌指出我們不能這樣做,我的意思是,發出告票的人,他們應該看到我家的車道正在進行維修工程,我們沒有其他考慮……這有點荒謬」。
Courtney表示,數個月以來,不斷就告票一事與多倫多市政府對抗,而8張告票合共罰款額約300元。
他表示:「我們向他們發出挑戰,且試圖抗爭,向他們指出,我們的車道正在維修中,但他們只回答,我們必須繳付罰款」。
Courtney表示,居所附近的行道,似乎是最佳停車地點,因為周圍沒有任何標誌,而且遠離學校區。
但多倫多市政府發言人表示,除非有標誌,否則,所有公共道路的停車時間最多為3小時。
發言人表示:「居民與訪客可以隨時透過網上購買臨時每日或每周停車許可證」;「擁有有效臨時停車許可證的車輛,若果停泊超過3小時,亦不會收到違例泊車的告票」。
Courtney表示,不了解市政府的規定,希望有指示牌解釋這個程序。
(圖片:CTV) T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