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去年,一名女子在Bloor-Yonge地鐵站將一名陌生人推下地鐵軌道。她被判企圖謀殺和嚴重襲擊罪成,但被認定無需為她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道,周四,安省法庭法官Lori Anne Thomas在多倫多一次法庭審理中作出上述裁定。
46歲的Edith Frayne還被判另外兩宗襲擊罪成,但同樣被認定無需為這兩宗指控承擔刑事責任。另外這兩名受害者也是TTC乘客。
根據多倫多警方,受害者於2022年4月17日晚上九時被推下地鐵軌道。她得以倖存,是因為她將自己的身體緊貼地鐵站台,以避免被駛來的一輛地鐵撞到。
警方說,這名女子在跌落中受重傷。她前往醫院接受治療後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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