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htaeh Parsons(資料圖)
據CP24報道,週五,新斯科舍高級法庭法官Glen McDougall裁定,該省首創的反網絡欺凌法無效。原因是違憲。該法律違背了憲法規定的自由表達權和自由權。
公訴人請求他將這一裁定推遲12個月再宣佈,以給省議會時間修改該法律。這一請求也遭到拒絕。
最初是律師David Fraser向這部反網絡欺凌法提出違憲質疑的。他的客戶Robert Snell去年12月被前生意夥伴起訴后,受到網絡安全保護命令的限制。今天的這一裁定也使Robert Snell受到的這一命令失效。
當時Fraser稱這部法律太寬泛,是對自由表達權的不合理和不正當的約束。
公訴人說,加拿大高級法庭承認自由表達權不是一種“絕對權利”,當社會價值產生衝突時應受到限制。
但法官McDougall說,這部法律在使網絡欺凌受害者更容易獲得司法公正時,未能在個人的自由表達權和社會利益之間取得平衡。
他說這部法律寫得太寬泛,同時也限制了個人的自由權。
這部法律是2013年5月通過的,當時是對因Rehtaeh Parsons的死亡激起的公憤做出的反應。
少女Rehtaeh Parsons于2011年11月被性侵,隨後她被性侵的照片在校園網絡上流傳數月。她于2013年4月試圖自殺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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