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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CP24報道,週五,安省特別調查組(Special Investigations Unit)說,去年四月拔槍射傷一名槍擊案嫌犯的多倫多警官沒有做錯。
SIU說,這名警官是在他的法定權利範圍內採取行動的。
去年4月16日下午六點不到時,四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在Driftwood Avenue一棟城市屋外被射傷。不久后,警官發現了乘深色車輛加速逃離的若干男子。警官追蹤這輛汽車,在Elmhurst 交 Cromarty drives地區圍堵住了這輛嫌疑汽車。
包括司機在內的三名男子從車里出來后被捕。
第4名男子從車里出來后,在位於124 Elmhurst Drive的住屋前草坪遭遇一名多倫多警官。警官朝他開槍兩次,射傷了他的右手肘,胸部和背部。該男子被送院治療。
當時在場的其他警官作證說這名嫌犯手裡有槍,開槍的警官首先命令他放下槍。監控視頻也清楚記錄了當時情形。
特別調查組負責調查所有涉及警官的死亡,嚴重傷害和被指性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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