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女子告臉書用她做廣告 提出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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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加通社報道,一名溫哥華女子向臉書發起一起集體訴訟,狀告該社交媒體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用她做品牌代言人。加拿大最高法庭週四裁決,將接受上訴,決定是否可以在卑詩省審理此案,或必須到臉書總部所在地加州去審理。

Douez出現在臉書的“資助故事”( “sponsored stories”)里。她對某家公司點了贊(like)以後,她的姓名和頭像就出現在支持該公司的廣告里。這些廣告是為購買了“資助故事模板”的公司製作的,有時候會出現在她朋友的新聞欄里。

這種情況發生在很多人身上。Douez認為這種做法侵犯了隱私權,因此尋求得到賠償。

臉書拒絕發表評論。臉書上的“資助故事”模式已經在兩年前停用。

如果加拿大最高法庭裁定該案可以在卑詩省最高法庭審理,Douez才可以繼續進行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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