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有唐氏綜合症 一家體檢不過無法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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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星報報道,一位來加拿大謀生的知識分子,有可能因為孩子所患的唐氏綜合症被迫帶一家離開本國。

哥斯達黎加(Costa Rica)來的Felipe Montoya因為在約克大學收到聘請書,全職教環境學而舉家搬來加拿大,3年前他們申請成為永久居民,并在申請的體檢表上說明,他們的13歲兒子Nicolas有唐氏綜合症,但他並沒有特別去求醫,生活花費和一切正常的女兒沒什麼區別。

但加拿大移民局回應他們認為Nicolas會給加拿大醫療體制造成負擔,每年的費用會超過$6,387因此無法批准他的申請,他們認為Nicolas每年將耗資$20,000至$25,000。但Felipe表示移民局並未說明這些花費是用在什麼方面。

據多倫多移民律師Henry Chang解釋,這種案例並不少見。

針對移民家庭的要求非常嚴格,甚至牽涉到非居留加拿大本地的人。
他舉例說,有的人有孩子在美國讀書,那個孩子得了癌症正在接受治療,也不打算和父母移民加拿大,但父母還是有可能不過健康檢查一關。

Chang建議Montoyas一家可以:1.否認移民局的花費預算,重新做計算。2.同意父親付全部醫療費。3.回去哥斯達黎加。

無論結果如何,Chang希望社會能重新看待各種疾病,其實唐氏綜合症的“治療”是很難預算的,唯一可以想象的是,也許移民局認為照顧這類病人的鐘點費很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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