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資料圖
據A1中文電台新聞報道:省議會一致表決通過新法案,承認第一個到場協助救援的警員、消防及救護員有機會患上創傷後遺症。
根据以往法例,第一個到場的警員、消防及救護員, 必須証明他們的創傷後遺症是和工作有關,才可以合資格獲得賠償。
但新例就假設第一個到場的救援人員,他們的創傷後遺症是同工作有關。法案以96票對零票,三讀通過。
省府指出,第一個到場的人,比一般人有至少多兩倍機會患上創傷後遺症。而這個情況比其他焦慮症更容易令人自殺。
安省保守黨領袖彭建邦稱,法案進一步協助受創傷後遺症影响的警員、消防及救護員,他希望新例可以挽救生命。新民主黨希望新例可以擴大到包括護士及假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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