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Adrian Wyld/加通社)
據加通社報道,加拿大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 of Canada)裁定,前保守黨政府引介的兩項嚴打犯罪的法規違憲。
最高法院以6-3通過裁決說,對有前科的毒品犯罪的強制一年最低刑期是殘忍和異常的懲罰,違反了《人權及自由憲章》(the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的第12章。
該裁決緣起Joseph Ryan Lloyd的案件。Joseph Ryan Lloyd于2014年9月因走私毒品被判刑,他2012年也受到過走私指控。
儘管一年刑期對他來說是合適的,但是強制最低一年刑期則殘忍,異常,違憲。
另外,前政府2009年通過法律,如果有前科的罪犯被治安法官拒絕保釋,那麼審訊法官被禁止給予該犯人審訊前被關押時間高於一天抵一天的額度。最高法院裁定這項法律也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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