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警官梁彼得被判五年緩刑 免於坐牢

梁彼得(星島資料圖)

 

中新網4月20日電 據美媒報導,當地時間19日下午,紐約前華裔警員梁彼得案宣判,其罪行由過失殺人罪降為刑事疏忽殺人罪。法官接受了檢察官的量刑建議,對他處以五年緩刑及社區服務,梁彼得因此無需坐牢。

法官在19日宣布判刑之前,將他的過失殺人罪名降為“刑事疏忽殺人罪(criminally negligent homicide)”。布魯克林高級法院法官Danny Chun宣布,梁彼得被判5年緩刑和800小時的社區服務。此外,梁彼得還因瀆職罪名被判3年緩刑,兩項緩刑同時進行。

法官在法庭上說:“當我看了被告進入政府樓Pink Houses一樓的監控錄像,我認為他當時是在全力以赴地做自己的工作、保護民眾。開槍並殺人不是他的本意,這不是蓄意犯罪,而是疏忽犯罪。”

宣判後,布魯克林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立即發表聲明,表示將對此案繼續上訴。湯普森在聲明信中表示:“布魯克林地區檢察辦公室積極起訴梁彼得犯有過失殺人罪名,因有確切證據表明,梁彼得的行為是有罪的,法律要求梁彼得必須為奪走格利(Akai Gurley )的生命的行為負責。”

 

宣判後,辯方律師也表示將繼續上訴。

 

據報導,在宣判前,梁彼得在法庭上告訴法官:“從小我的父母認為我想要成為一名警察是一個可笑的夢想,當我從警察學校畢業,我的夢想成真了。雖然現在我的生活被永遠地改變,但我希望有機會自新。”

隨後,梁彼得向死者格利的家人道歉。而格利的家屬則表示,道歉無法換回格利的一條性命,他們不滿法官對梁從輕量刑。

梁彼得的律師之一舍曼(Paul Shechtman)在法庭上說,梁彼得“不是一個壞人,也不是惡魔”。

而在法庭外,華人區域聚集超過百人,華人民眾手舉標語,呼喚法官公平公正判決。現場也聚集了眾多格利的支持者進行示威抗議。超過200名荷槍實彈的警員在此維持秩序,其中包括紐約警局的反恐部隊。梁彼得的支持者和反對者人群被用金屬護欄隔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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