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市中心放撐拐杖同伴下車 立罰150元

資料圖

 

據CBC報道,多倫多女子Melissa Legge被開了一張150元的罰單。她說,她的同伴最近受了傷,打了石膏,需要用拐杖。她送她的同伴到市中心King 交 York Streets位置的辦公室去上班,在一個匝道附近停了車。

這時候一輛閃燈警車停在了她後面。她向警官求情,可是沒有用。她說,警官翻翻眼睛,說她同伴下車下得不夠快。

一月份開始,多倫多實施“零容忍”泊車法規。警官努力保持早晨和下午高峰期道路暢通無阻。任何汽車停頓,哪怕是短暫停車,無論車里有人與否,警官都可以開罰單。

警方說,唯一的例外是對有殘疾人許可標誌的汽車,這輛汽車必須有人正在上車和下車。

Legge受傷的同伴并沒有殘疾人許可。

Legge表示很不開心,無法理解警方的做法。她說,“如果有人行動不方便,我不知道他們要怎樣才能進到這棟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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