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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CTV新聞報道,新斯科舍省一名父親或因岳父施壓過大,用手擠壓三週大嬰兒的腦袋致嬰兒重傷。
一名男子在2011年11月,因為壓力過大出手傷害 嬰兒。三週大男嬰的腦袋還相當脆弱,被擠壓時如雞蛋一般破碎。如今男嬰已經4歲半,無法走動,有明顯的心裡和生理問題。
儘管這位父親曾給出多種不同解釋,新斯科舍省高級法庭的法官認為,孩子父親犯暴力傷害罪,未能提供生活必需罪(failing to provide the necessities of life)和刑事疏忽罪(criminal neglig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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