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巴士的報報道,一對早年偷渡至德國非法居留的中國夫婦,在德期間誕下四名子女。他們以孩子在中國屬「超生」為由,為第3、4名孩子申請難民資格,獲法院批准,成為居德中國人以中國人口政策為理成功申請難民庇護的首例。
案件中的男女早年分別偷渡到德國非法居留,兩人留德期間相戀結婚,並誕下4名子女。他們第1、2名孩子獲得「容忍居留」身份,而第3和第4名孩子之前則獲予「輔助性保護」身份。但這兩種身份都與「難民」身份不同,無法在德國工作,亦沒有難民補貼。夫婦於是入稟法院,為第3和第4名孩子申請難民身份。
這對夫婦代表律師指,中國長期實行一孩政策,不久前才開放二胎政策,夫婦兩人擔心若被遣返,第3和第4名孩子將會淪為中國「二等公民」,被邊緣化。兩名孩子在中國將無法取得戶口,因此不能享受正常公民的免費教育、醫療等社會福利。夫婦兩人亦擔心被遣返回中國後會因「超生」而被罰款。
法官認為,中國限制生育政策足以成為尋求庇護理由。法院最終裁定第3和第4名孩子獲難民身份。判決結果在德國華人圈中引發巨大迴響,不少在德華人認為這對夫婦是將孩子作為取得合法居留權的工具。
根據德國的難民政策,若孩子獲難民身份,符合條件的家長亦有權獲家庭難民庇護。有德國行政法法院的發言人指,今次判決創下先例,意味着有兩個以上孩子的中國家長,都可能會在德國申請難民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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