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頓男子開車被警察截停后遭射亡 警察不受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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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680新聞報道,去年,一名33歲賓頓男子在開車被警察截停后,被警察射亡。涉案的皮爾警官將不會受到指控。

事發去年9月24日,這名叫Jermaine Carby 的男子身中三槍死亡。特別調查組說,警察在對他的姓名進行常規核查時發現他有犯罪記錄,受到卑詩省警方通緝。第二組警官被召至現場。該男子受到質疑后情況迅速惡化。特別調查組說,這名男子拔出一把刀走向警官,導致警官開槍向他射擊。

警官要求他停下來,丟掉武器,并同時召喚攜帶電擊槍的警官趕到現場,但是沒有攜帶電擊槍的警官趕到。

這名男子繼續朝警官移動,結果胸部,左臂和背部中槍。

特別調查組組長Tony Loparco在新聞發佈中說,“其中一名作證的警官害怕有生命危險,也開了槍,但未命中。另一名警官說他就打算開槍了,因為怕警官們有生命危險。然後他聽到了槍聲。”

射中該男子的警官連開了七槍,三槍擊中了他。

Carby死後,他的家人有若干質疑,最重要的是當特別調查組趕到時,警官指稱他所持的刀未在現場。

Loparco說這把刀是一把鋸齒餐刀。在槍擊發生幾小時后由一名代理警佐交給了特別調查組。這名警佐說這把刀是另一名在槍擊發生后趕到現場的警官交給他的。那名警官對特別調查組說當時刀還在被射男子的右手里,他用左腳踩在刀上,把刀拖到了路沿。他後來撿起刀子,放在棕色紙袋里交給了那位警佐。

Loparco說,“很遺憾一名警官移動了現場的刀子。他的錯誤行為給特別調查組的調查完整性蒙上了陰影。”

八名調查人員和三名法庭調查人員受命調查此案,他們確定開槍的警官是根據形勢採取的行動,沒有合理根據對他提起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