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義務致心理受創 陪審員立案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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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公民有義務回應法庭的要求,作為陪審團成員參加法庭審訊

據CBC報道,一名市民因為作為陪審團成員,四年前參加一宗拐帶兒童,性侵殺人案的審訊,導致產生創傷後壓力症,現在她計劃告上法庭要求賠償。

四年前,這位匿名市民作為陪審團參加了Tori Stafford案件,看了大量和案件相關的兇殺現場圖片。儘管事後她拿了兩個星期的假,但她沒辦法忘記當時看到的圖片,無法忘記當時疑犯形容自己如何把8歲的小孩帶走,對她自慰和性侵,把小女孩裝在袋子里用錘子砸死,這位市民感覺自己仿佛就在現場。

事後她被診斷有創傷後壓力症,并一直在看心理醫生。

認為自己看病花了藥費,也因為請假看病工資變少,她自稱是受害者,因為義務陪審而遭心理傷害,需要賠償。

假如案件勝訴,這次將是一個歷史案件,但受害者的律師也擔心一旦成功有人會用這類藉口鉆系統空子,破壞現有法治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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