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4日稱,蘋果公司在去年12月23日從中國區應用商店中下架了該報的英語和中文應用,但保留了《金融時報》和《華爾街日報》等國際媒體的應用。文章稱,此舉限制了中國大陸讀者在不使用特殊軟件的情況下閱讀《紐約時報》內容僅有的幾個渠道之一。
“我們被告知,該應用違反當地法規,”《紐約時報》5日 引述蘋果發言人賽恩斯的回應說,“因此,這個應用必須從中國的蘋果應用商店AppStore下架。當這種情況有所變化時,AppStore會再次提供《紐 約時報》應用在中國的下載。”
報道稱,對于該應用究竟違反了中國的哪些法規,是誰、何時與蘋果進行接觸,以及是否有法院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件,賽恩斯拒絕置 評。《紐約時報》稱,該報APP被下架的依據似乎是中國國家網信辦2016年6月發布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該規定的第六條是:“移 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 不得利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制作、複制、發布、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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