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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巴士的報報道,中紀委宣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席助理楊家才涉嫌受賄,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移交司法部門審理,並痛斥楊「破壞金融系統政治生態和市場秩序,損害銀行業監管機構形象,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中紀委公佈楊家才6宗罪,包括: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打探巡視和紀律審查信息,為個人職務提拔搞非組織活動;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宴請;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干預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未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其子經營活動提供幫助;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56歲的楊家才出生於湖北,於1997年6月起擔任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市分行副行長、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北監管局籌備組成員、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安徽監管局局長。他於2012年9月起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主任;至2013年5月起,出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助理、黨委委員兼辦公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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