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絡安全法》限制言論自由 違憲

Rehtaeh Parsons 

 

據加通社報道,週二,哈利法斯一名律師說,《網絡安全法》(the Cyber-safety Act)需要重寫,因為該法太寬泛,允許將網上傷害他人感情的任何表達都視為違法。

律師David Fraser向新斯科舍高級法庭提出違憲質疑,因為一名法官就一起網絡糾紛對一名商人發出網絡保護令。該案涉及兩名之前為合作夥伴的商人,他們發生糾紛,其中一人獲得該保護令,使得另一人不得和他聯繫。

David Fraser說這一法律不合理,不合法地侵犯了憲法2b和7章節中的自由表達權。他說這一法律不可以這樣任人隨意解讀。

代表新斯科舍檢察長的公訴人律師Debbie Brown則說,省府制定該法是因為認識到現有法律不充足,網絡欺凌和其他欺凌不同,發生速度極快。所以該法律允許個人在受到欺凌后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尋找保護。Fraser即指這點違憲。

該法于2013年5月由前新民主黨政府通過,是由於Rehtaeh Parsons一案而產生。

Rehtaeh Parsons于2011年11月被性侵,隨後性侵的網上照片在她的學校傳播數月,她飽受欺凌,于2013年4月試圖自殺,因此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