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宣稱短信屬私人信息 不可侵犯

加通社圖片(作者Ryan Remiorz)

加通社消息,最高法院稱,在一些情況下,即使短信被接收之後,短信內容仍然屬於私人信息。

高等法院在今日一個案件的審判中,擱置了對一名男子關於槍支的定罪,因為這名男子的短信是多倫多警方在其疑似同夥的手機上發現的。法院認為,這名男子有理由對短信內容保持隱私,這意味著他有權質疑警方搜查電話是否違反了“權利和自由憲章”(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中的保證。

但是,法院提醒說,這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案件的情況,並不是每一種電子通訊內容都會被保護,而其他情況下的結果可能會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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