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報圖
據星報,一位辯護律師在法庭等了近一小時,而工作人員仍然無法找到當事人的資料。這些資料僅僅包括寫有罪名以及被告出庭時間的幾張紙,且所有文字均為手寫。
安省刑事法庭的最新資料並未儲存在電腦上,未找到資料的情況下無法開庭。
該律師說,他祗能給法庭資助的責任律師顧問留言,討論下一步該如何進行。法庭辦事員不止一次給求助臺打電話,但無人接聽。
辯護刑事律師Annamaria Enenajor告訴星報:安省刑事法庭的程序「早已過時」,在過去五年中,刑事法庭最大的改革不過是證據開示(disclosure)不再以紙張形式出現,可以CD形式呈上。
關於法庭低效率以及延時開庭等問題,安省有規定:省級法庭(如多倫多老市政廳)刑事案開庭時間必須在18個月內,處理多數嚴重刑事案的最高法庭則需將開庭時間確定在30個月內。
為了響應這條規定,聯邦政府已在3月通過了C-75法案,希望提高法庭效率。該法案雖然包括一些關於科技應用的條款,例如允許被告人通過視頻遠程出庭,但對於眾多律師提出的可利用科技優化的行政管理困境卻未觸及。
將法庭現代化的責任,最終會落在給法庭提供資金的安省政府頭上。雖然自由黨前政府確立了民事法庭相關的科技優化政策,但對於刑事法庭卻幾乎沒有貢獻。
(智蘇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