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街車殺青年案 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加拿大最高法院駁回5年前在街車上槍殺一名青年的多倫多警員的上訴,維持原有判刑。

2013年7月27日,18歲多倫多少年雅丁(Sammy Yatim)在一輛多倫多街車上被警員槍殺,過程被路人以手機拍成視頻並上傳至互聯網,廣泛流傳後引全起全城公憤。

涉事的多倫多警員法斯路(James Forcillo)被法院判處監禁6年,法官強調刑期必須嚴厲到足以儆誡其他警員。

受害人母親在判決之後譴責法斯路未對其行為表達悔意,被告律師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

原審法官指法斯路的行為「濫用」了其權利,降低了公眾對執法者和司法制度的信任。他指法斯路向雅丁第二度發射出6顆子彈,是一種惡劣的瀆職行為(egregious breach of trust),刑期必須反映出其罪行的嚴重性,並對其他警員作出警示,令他們知道只能在別無選擇下才能開槍。

(蘇學林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