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後巷毆打「守護孩子」義工 警方認有腳踢「黃色物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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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周一會見傳媒否認上周六在元朗拘捕一名男子後,將他拖入後巷並打至昏迷,指有關指控非常嚴重和失實。

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在記者會上主動澄清事件,江表示,當晚警方於元朗鳳攸北街推進,期間截停兩個人盤查,但因為現場有大批示威者叫囂及衝擊警方防線,為確保搜查安全進行,及考慮到被搜查人士的私隱,現場警員將2人帶到後巷作進一步搜身及調查,警方其後拘捕一名涉嫌襲警48歲男子。江永祥強調,網上有人指控警方在後巷毆打這名被捕男子是嚴重失實,而被捕男子在搜身後聲稱身體不適,當時男子清醒,警方將他往送醫院。

對於網上流傳錄影片段,懷疑有警員腳踢身穿黃色背心的被捕人士,新界北總區署理高級警司韋華高(Vasco Gareth Llewellyn Williams)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由於片段像素低,無法判斷被踢的是否一個人,並形容是一件「黃色物體」(yellow object),又指有其他片段顯示無警員踢過被捕人。

他本人看過另一段較清晰及顯示完整事發經過的片段,卻看到當時警方沒有對任何被捕人士作出不當行為,現場有記者追問他所指較清晰的片段來源,韋華高著記者以自己上網搜尋。韋華高被記者追問下補充說,該段片段模糊不清,所指「黃色物體」可以是一個人、一個袋,或一件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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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上傳媒要求公開片段,韋華高表示是在社交網站看到,叫記者自行搜尋。韋華高反問,街上到處都有鏡頭,哪有警員會笨到在公眾地方施襲。韋華高又指,涉案被捕人有推撞警員,因此以襲警罪拘捕男子。

韋華高呼籲發布該段網上片段人士向警方提供進一步資料,警方一定會嚴肅跟進。

確認後巷被捕男子為「守護孩子」義工  教會譴責警行私刑

好鄰舍北區教會堂主任陳凱興在網上發文,聲稱有「守護孩子」成員在鳳攸北街被捕後在後巷遭警察毒打致口腔及牙齒流血,並有出現暈昡,已聯絡律師進一步跟進。

陳凱興稱,在元朗警方清場時「守護孩子」成員陳伯及另一成員上前了解青少年被捕情況,交涉期間警方將行動成員、陳伯推跌在地,後向「守護孩子」多名成員施以胡椒噴劑,其後,警方釋放了陳伯,但另一成員卻被拘捕,並控襲警。

陳凱興說,從網上片段見到,一個「守護孩子」成員被帶到後巷遭到毒打,好鄰舍北區教會堂對此表示感到異常憤怒。陳凱興強調,行動成員並沒有拒捕,更沒有對警方作出任何攻擊指警方嚴重無理、濫用施刑。

好鄰舍北區教會早前號召銀髮族、律師、社工組成「守護孩子」義工團隊,到警民衝突現場處在警察與示威者中間,避免衝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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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銀髮族、律師、社工組成的「守護孩子」義工團隊,到警民衝突現場調停,避免
衝突發生。

 

 

 

 

(圖片:星島日報、美聯社、網圖)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