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德利對庇護所床位違2米距離規定訴訟感失望

多倫多市長莊德利表示,對多個支持露宿者的組織及團體,向法院提出有關庇護所床位違反2米距離規定的訴訟,感到十分失望。

代表安省租客權益倡導中心(Advocacy Centre for Tenants Ontario)、黑人法律行動中心(Black Legal Action Centre)、安省愛滋病毒與愛滋病法律診所(HIV & AIDS Legal Clinic Ontario)、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Canadian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及原住民法律服務(Aboriginal Legal Services)的律師,入稟法院指多倫多市的庇護所,違反人與人之間距離的規定;文件指根據《權利與自由憲章》第7條及第15條給予庇護所居民的生命與安全權,多倫多市政府違反了《安省人權法》。

代表律師的文件指出,多倫多市政府「必須在庇護所及臨時收容所,加強並實施強制標準,這些庇護所的床位之間應要保持2米距離,並停止使用上下隔床」;「在沒法滿足此標準的情況下,市政府仍須加強提供替代安全庇護所方案」。

莊德利表示,市政府已努力確保在疫情下,庇護所內的床位之間有足夠距離。

他表示,至今已開放11個全新庇護所,有大約770人已搬到酒店房間居住,另有492人搬到社區中心居住;市政府亦與社區合作,增設多200張床位。

莊德利表示,對這項訴訟感到十分失望,有關組織及團體應該客觀看待市政府目前的做法。

根據多倫多市政府的數據,涉及庇護所的感染個案至今有135宗。

代表部分組織的律師Jessica Orkin表示,多倫多市有成千上萬個酒店房間,市政府應該努力改善庇護所的空間,因為疫情持續爆發,對庇護所系統存在「危機」。

莊德利表示,對露宿者轉移至酒店居住,不是想像中那麽容易。

多倫多目前有75間庇護所,提供大約7,000張床位。

(資料圖片) T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