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山飲水噴泉未標法語 參議院被判賠1,500元

 

滿地可一名說法語的男子提起訴訟,說他的語言權受到侵犯。週四,聯邦法庭法官Luc Martineau判決參議院賠償他1,500元。

2016年9月26日,這名叫Michel Thibodeau的男子發起訴訟。他是一名公務員,自1997年起在國會山不同大樓裡工作過。他說,國會山東座(the East Block)走道裡的飲水噴泉按鈕上,只用英語標記了「推」(PUSH),而沒有法語。他說他覺得自己和說英語者相比,像個「二等公民」。

法官Luc Martineau裁定說,參議院違反了加拿大官方語言法(the Official Languages Act),需要向這名男子賠付1,500元。

Thibodeau做出投訴後,參議院在飲水噴泉後面的墻上安裝了一塊有英語和法語兩種文字的噴泉使用說明牌。參議院代理文員Richard Denis也向Thibodeau發出信件,感謝他指出這一問題,並「真誠表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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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官Martineau認為,在墻上安裝標記牌仍然做得不夠。他同意Thibodeau的看法:如果參議院在噴泉啟動按鈕上用足夠厚度的不乾膠覆蓋原來僅有的「推」(PUSH),再貼上有PUSH和POUSSEZ兩種語言標誌的不乾膠的話,Thibodeau就沒有理由投訴了。

所以,Thibodeau獲賠1,500元,他支付的700元訴訟費用也得到補償。

Thibodeau根據加拿大官方語言法打官司並勝訴,不是第一次了。八月時,Michel Thibodeau 和 Lynda Thibodeau 夫妻倆獲加航賠償21,000元。他們投訴說,加航飛機緊急出口門上只有英語標識,或者英語標識字體比法語標識字體大。他們還投訴說,安全帶上只印了英語的「lift」,而無法語。

2016年,Thibodeau夫妻倆根據加拿大官方語言法,共發出了22項投訴。

(CTV報道,CTV圖片)T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