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發香港旅遊建議 小心違國家法或遭禁離港

【星島綜合報道】聯邦政府發出香港旅遊建議,呼籲國民若被認為違反港版國安法,有可能被捕及禁止離開香港;聯邦政府亦重申,擁有雙重國藉的加拿大人,在香港會失去領事保護權。

根據聯邦政府於8月3日發出,針對香港的旅遊建議指出,加國國民在國外被捕或被拘留時,應了解本身要做甚麽及應該做甚麽,及如何獲得協助。

聲明中指出,香港的港版國安法已於2020年6月30日生效,被視為違反國家安全活動的定議廣泛而模糊,這可能包括在加拿大不被視為非法的活動,及發生在香港以外的活動;即使只在香港過境,亦有可能因國家安全而被任意拘留,且有可能被轉移至中國大陸進行起訴,並處以重罰,當中包括終身監禁。

聯邦政府亦表示,中國政府可以禁止或制裁實體或個人的行為,包括口頭或書面聲明,以及與批評以下實體的實體的關聯,包括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中國領導人與政策。

渥京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沒有公佈被取締或制裁的實體或個人名單,禁令或制裁的執行情況仍含糊不清,對與被禁止或受制裁實體相關的個人的影響亦不清楚,這可能包括禁止前往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凍結資產;禁止與中國公民及組織展開業務或結社;故此,若果認為自己可能會受到禁令或制裁,應諮詢律師並聯絡最近的加拿大政府辦公室。

聲明表示,2021年8月1日,香港的《2021年入境(修訂)條例》已生效;香港當局可能會阻止特定個人離開香港;在沒有明確立法的情況下,這些新權力可能涉及對個人、其家庭或僱主的調查,以及刑事與民事事務。

聯邦政府在聲明中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是適用;根據該法例,香港在法律上不承認雙重國籍。

聲明指出:「若果地方當局認為你是中國公民,他們可能會拒絕你使用加拿大領事的服務,這將阻止我們為你提供這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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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果你是在香港出生或目前或以前在香港居住的加拿大雙重國藉公民,你需要完成國籍聲明『國藉變更申報』才能被視為加拿大公民」。

聲明表示:「旅遊的決定是你的選擇,您自己要對在國外的人身安全負責,我們非常重視加拿大人在國外的安全與保障,並在我們的旅遊建議中,提供可靠與及時的訊息,使你能夠就出國旅遊作出明智的決定」。

(網上圖片) T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