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判刑】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判囚16個月 朱獲緩刑

2014年佔領中環事件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合共9名被告,被控公眾妨擾等罪,9人中部分或全部罪名成立,香港時間周三早上10時判刑。

各名被告早上9時前陸續到達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判刑,各人手持一幅寫著「不廢江河萬古流」的橫幅。

佔中九子刑決如下:

戴耀廷:16個月

陳健民:16個月

朱耀明:16個月,緩刑兩年

陳淑莊:押後至6月10日判刑

邵家臻:8個月

張秀賢:社會服務令200小時

鍾耀華:8個月,緩刑兩年

黃浩銘:8個月

李永達:8個月,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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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判監16個月  充滿盼望心情欣然面對

佔中發起人之一的戴耀廷被判監16個月。

戴耀廷判刑前表示,自己很平靜、充滿盼望心情,無論結果如何都會欣然面對,並且一定會就控罪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陳健民判監16個月 籲市民上街反對修訂《逃犯條例》

另一佔中發起人陳健民被判監16個月。

陳健民判刑前說,法官在判詞提到他們相信通過佔領行動可以爭取普選很天真,他反問有何比相信一國兩制更天真,但自己與很多人都相信和願意保衛一國兩制,呼籲市民星期日上街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不要讓兩制被吞噬。

朱耀明判監16個月緩刑2年  籲市民不要因九子入獄放棄抗爭

另一名佔中發起朱耀明早前被判監16個月,獲緩刑2年。

朱耀明判刑前在法庭外表示,市民正面對香港沉淪的狀況,需要每名香港人努力為自己和下一代創造和諧、生活幸福的社會,不要因為他們入獄而放棄抗爭,讓政府任意妄爲、剝削人權和破壞法治,朱耀明呼籲市民不要放棄,要堅持下去。

張秀賢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九子中最年輕涉案時年僅20歲

張秀賢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判刑前,代表張秀賢的大律師潘熙引述感化官報告指,張秀賢在本案中的罪行只涉及低程度暴力,法庭應以幫助他更新為判刑出發點。有見張秀賢過往積極參與社區活動,感化官認為他非常適合接受社會服務令。

潘熙表示,張秀賢願意法庭判處任何時段的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張秀賢是9名被告中最年輕,涉案時年僅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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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家臻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判囚8個月。

黃浩銘就兩項控罪被判囚8個月,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早前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以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被判入獄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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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達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判囚8個月,獲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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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耀華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判囚8個月獲緩刑兩年,時任學聯常務秘書鍾耀華因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被判入獄8個月,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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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莊需接受腦部手術  案件押後至6月10日判刑

代表陳淑莊的大律師向法庭呈遞3份醫療文件,證明陳因急病須於2周內接受手術。法官陳仲衡批准將陳的案件押後,至6月10日才判刑,此前其保釋將繼續。據悉陳淑莊腦內生有一個4.2厘米的腦瘤,須盡快做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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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九子周三早上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判刑,在法院外有逾百名市民到場聲援;現場亦有反對佔中九子的人士請願,要求重判九人。

佔中案9名被告分別為:戴耀廷(54歲)、陳健民(60歲)及朱耀明(75歲)、立法會議員陳淑莊(47歲)及邵家臻(49歲)、學聯前常委張秀賢(24歲)及鍾耀華(26歲)、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30歲),及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63歲)。

 佔中九子均被判妨擾罪名成立
 

佔中九子被裁定罪成的控罪包括: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6罪。

除佔中三子涉及的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以及朱耀明涉及的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名不成立外,所有被告均有罪名成立。

(圖片:星島日報、網上圖片)  綜合報道

【判罪一覽】佔中九子全入罪 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串謀公眾妨擾」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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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案宣布裁決,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被裁定第一控罪「串謀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第二項控罪,煽惑他人公眾妨擾,戴耀廷、陳健民、陳淑莊、邵家臻 、張秀賢、鍾耀華被判有罪,朱耀明無罪。

第三項控罪,煽惑他人 煽惑公眾妨擾罪,陳淑莊 、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有罪,三名發起人則無罪。

聆訊押後至香港時間下午二時半再作求情,九人暫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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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子判決前發表感言

九子裁決前發表感言,陳健民表示,心情平靜,相信愛與和平的力量,對所做的事無悔,最重要是社會如何理解雨傘運動。

戴耀廷表示,無論結果如何,會繼續堅持爭取香港民主,不會放棄。

朱耀明表示,希望香港人繼續努力,要抗爭,無論結果如何,不應灰心放棄,為香港爭取應有權益。

陳淑莊表示,生於斯長於斯,為香港服務是畢生榮幸,對所失去的不值一提,應維護香港價值觀。

邵表示,晨曦必定會來臨,到未有民主的地方,呼籲香港人不要習慣黑暗,並不要嘲笑追求光明的人。

張秀賢表示,不要形容他們為香港人或佔領者入獄,而是為自己行為負責任,指無力感只是一時,但長路漫漫,形容今日並非終點,只是另一個起點,呼籲港人不要放棄。

黃浩銘表示,希望港人繼續努力,堅持繼續爭取民主。

李永達表示,相信香港人心不死,民主始終信到來,相信獨裁政權不可能千秋萬世,民主日子終會到來。

鍾耀華則沒有發言。

九子六罪判決

各人判罪如下:

一、串謀作出公眾妨擾 (中環)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罪名成立

二、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添美道)戴耀廷、陳健民、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罪名成立朱耀明:罪名不成立

三、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添美道)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罪名成立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罪名不成立

四、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分域碼頭街)黃浩銘:罪名成立

五、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分域碼頭街)黃浩銘:罪名成立

六、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夏慤道)李永達:罪名成立

九名被告包括佔中三個發起人:戴耀廷(54歲)、陳健民(60歲)、朱耀明(75歲);立法會議員陳淑莊(47歲)、邵家臻(49歲);學聯前常委張秀賢(24歲)、鍾耀華(26歲);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30歲)和民主黨李永達(6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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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控罪一覽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於2013年3月27日啟動佔中運動,並於記者會介紹「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的步驟,包括簽署誓約、商討日、公民授權過程以及公民抗命行動,提倡以非法堵路方式佔領中環附近公眾地方和道路。

三子及後於2013年6月9日在香港大學舉行的首次佔中商討日,又於2013年7月1日在遮打花園舉行公開集會時承諾與市民並肩作戰,亦表明自己會參與公民抗命。三子於2014年9月28日凌晨1時許上台宣佈「佔領中環正式啟動」,及後亦持續參與和支援佔領,直至2014年12月3日三子親自到中區警署自首,正式令佔領中環行動告一段落。

陳淑莊於2014年9月27日在台上主持集會時,告知示威者最新情況之餘亦向示威者解釋,如何能讓更多人到場增援並築起人鏈,又促義工組成人鏈以保住大台音響。陳呼籲示威者提供中英全名身分證號碼等資料以待大會提供法律支援,期間帶領叫喊「還我人權,我要真普選」、「迫爆添美道,迫爆金鐘」及「不要傷害學生,警方撤退,學生無罪」等口號。

邵家臻於2014年9月27日在台上主持集會時呼籲示威者留守添美道繼續進行公民抗命,亦呼籲示威者召集更多人到場增援,希望示威者帶備食物和物資以作長時間持續抗爭,並留守在不同防線對抗以防警方作驅散行為,邵亦建議示威者一旦被捕時的應變方法。

張秀賢於2014年9月27日在台上指佔領人數仍然不太足夠,強烈呼籲示威者召集更多人到場增援,誓要「逼爆」 添美道及附近道路,更要 「反包圍」 添美道以防警方驅散示威者。

鍾耀華亦於2014年9月27日呼籲示威者帶備食物和物資以作長時間持續抗爭,更要「落地生根」,留守在不同防線對抗警方任何驅散行動。

黃浩銘於2014年9月28日於分域碼頭一帶指示示威者「反包圍」添美道,呼籲在附近街道的示威者移動到分域碼頭行靜坐,以拓展佔領範圍。

李永達則於2014年9月28日呼籲位於夏愨道示威者步往添美道會合其他示威者,再佔領夏愨道全部六條行車線。

(圖片:星島日報)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