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商坐地起價 買家須多付17.5萬元 否則不起屋

【星島綜合報道】有地產發展商坐地起價,要求已落訂的買家,按原價再額外支付17.5萬元,否則,不會將物業興建。

位於安省Stayner鎮的1個住宅發展項目,已落訂的買家,近月相繼接到發展商的通知,要求在合約簽訂的價格上,須額外支付逾17.5萬元,才會將其購買的房屋興建。

這個位於多倫多以北大約125公里,即巴里市以西,Stayner鎮內1個名為Ashton Meadows的住宅發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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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買家表示,最近數周收到發展商Briarwood發展集團的通知,買家必須額外支付屋價,否則,之前簽訂的購買合約會被取消,發展商會退回訂金。

Briarwood表示,售價突然提高,主要是供應鏈出現問題,勞動力及建屋材料成本不斷上升。

但有買家表示,Briarwood聲稱陷入困境,實質是貪婪,呼籲安省政府介入,並採取措施來保護買家。

2019年與丈夫一起支付首期購買其中1個物業的買家Jennifer LeFeuvre表示:「我覺得他們正試圖強硬地攻擊我,我無處可去,我沒有人,我甚至沒法工作,這些人正逍遙法外,我無能為力」。

LeFeuvre是以60.5萬多元購入該項目的其中1個物業,已支付逾6.25萬元訂金,最初建議的落成日期為2021年8月31日,但Briarwood以疫情為由,一直將落成期推後。

LeFeuvre於5月份接到發展商的通知,表示其購買的房屋,難以在2022年內落成,且提出解約的要求,若果她同意解約,可以取回訂金;但LeFeuvre沒有簽名同意──她及其丈夫只想要這間新屋。

7月,Briarwood要求與他們見面;LeFeuvre表示,發展商提出2個方案供他們選擇,1個是他們要額外支付17.5萬元(這是簽訂購買合約的3年後),另1個選擇是解約。

LeFeuvre表示:「基本上,他們對我們所指的是,他們不想把這些房屋賣給我們,他們想以新價格,將物業賣給其他人」;「在那一刻,我唯一能想到的是,我們沒有簽署任何文件,我們要把它交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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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1名買家Dennis Williams,計劃以78.7萬元購入同1項目的1個物業;他表示,陷入與LeFeuvre一樣的困境。

Williams表示,大約1周前,接到Briarwood的通知,要求他額外支付17.5萬元,或簽署1份解約表格,取回7.7萬元訂金。

Williams表示:「他們在伏擊人們,這是百分百股權爭奪」。

Briarwood發言人Svitlana Mandrus將其行為歸咎於疫情,且表示疫情對物業發展業是「真正毀滅性」。

Mandrus表示:「像不少發展商一樣,我們一直應付這個挑戰,並試圖找到前進方式,這包括與買家進行持續的善意討論」。

她表示:「在我們與合作夥伴及客戶合作解決疫情以來出現的不少挑戰時,我們一直並將始終致力於以最大的尊重及禮貌對待我們的合作夥伴與客戶」。

多倫多地產律師Bob Aaron(下圖)表示,發展商是以疫情為藉口;他表示:「我們只有1群貪婪的發展商,為何會這樣?因為政府容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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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安省省長福特曾譴責位於巴里市的柏文發展商所作出的類似做法,他當時表示,若果發展商已經簽訂合約,並同意最終售價,他們應該承擔上升的成本。

福特承諾要結束這種做法,「因為完全不公平」;福特近日再被問及這個問題時,表示對發展商收取額外費用是「零容忍」。

安省公共與商業服務交付廳發言人Matteo Guinci表示,省府正打擊「不良行為者」,並將保護物業買家不受「不道德與惡劣」行為影響。

Guinci表示,省府已經為發展商引入強制道德準則,並採取措施來保護消費者,包括容許房屋建築監管局(HCRA)對發展商提出5萬至10萬元罰款,並可能會增加額外罰款。

Aaron表示,像LeFeuvre的情況,可能需要數年法律程序,但期間,她不會獲得所購買的房屋。

(圖片:CBC) T02

專家顧問建議提高密度減少諮詢 增建物業以解決房屋短缺問題

【星島綜合報道】專家顧問小組表示,安省必須透過增加密度,及減少諮詢與上訴,來快速兼積極地建造更多物業,以解決安省的房屋短缺問題。

住屋負擔能力特別工作小組發表報告,總共提出55項建議,主要目的,是要讓更多省民能尋獲可負擔的物業,而目標是在10年內建造150萬間房屋。

報告稱,安省的樓價於過去10年上升近3倍,且遠超收入增幅;但安省只有120萬間出租或自置的住宅物業,低於七大工業國的平均水平。

報告指出,由於住屋短缺,企業及公共服務部門,在招聘與保留工人方面遇到困難,且損害經濟;至於工人長時間上下班,更造成空氣污染問題。

報告稱,安省長期以來一直專注「冷卻」樓市的方法,但這並不能滿足住屋需求,「更多供應才是關鍵」。

報告建議,建造更多房屋,可減少對物業供應短缺而造成的競爭,並可為安省省民提供更多住屋選擇,這將可全面提高住屋的負擔能力。

安省市政事務與房屋廳長克拉克(Steve Clark)表示,有信心在大選前,透過立法或法規,或2者兼而制定一些解決方案;他表示,這是1個十分複雜的問題,沒有「靈丹妙藥」。

克拉克表示:「我們將不得不採取各種措施,小而大膽,令我們更接近這個數字(150萬);所以,我對我們收到的回饋感到非常滿意,現在我專注於……我們將如何實現?我們將如何更快地建造房屋?」

克拉克表示,這是省府獲得「具有前瞻性的想法,及一些大膽建議」的重要機會。

報告亦建議取消優先保留「社區特徵」的市政政策──這可能阻止在規則容許的情況下,在現有住宅上建造簡單的套房,以及將10個或更少單位的項目,不需要進行公眾諮詢,並限制市政當局舉辦超出《規劃法》要求的磋商。

報告稱,將建築物指定為「遺產」的壓力,亦阻礙了發展;工作小組表示,一些市政當局,1次過將數千個物業列作具有「潛在」遺產價值的物業;另外,市民在要求將1幢建築物進行開發後,便立即獲得遺產的名稱,這會阻礙發展。

報告稱,需要更改市政分區規則,以容許建造更多房屋;據估計,多倫多的70%住宅用地,僅限於建造獨立或半獨立式住宅物業。

另外,若果2年內沒有達到省級密度目標,應容許在車站周邊進行無限高度及密度的分區。

住屋負擔能力特別工作小組是由豐業銀行行政總裁兼環球銀行與市場部主管Jake Lawrence領導,成員包括地產發展商、地產專業人士及安省原住民物業服務行政總裁。

(加通社資料圖) T02

低估人口增長與高估物業存量 成大多區物業供不應求樓價飆主因

【星島綜合報道】大多倫多地區,過去7年被低估人口增長,但同時高估物業存量,令區內住宅物業出現嚴重供不應求情況,同時引致樓價被推高至難以負擔的水平。

建造業與土地開發協會(BILD)委託渥太華大學智囊團及國家研究網絡Smart Prosperity Institute進行名為「失敗預測」的調查,報告指出,大多倫多、周邊的滑鐵盧及尼亞拉加等地區,一直根據「不準確或過時的假設」來進行規劃。

報告向安省1間名為Hemson Consulting的私人公司,所提供的預測作出質疑;有關的預測,包括人口、就業及住屋等,用作安省大金馬蹄地區(Greater Golden Horseshoe)的基礎規劃數據。

Hemson合夥人Russell Mathew,為其公司的數據辯護,表示「在進行預測時,很容易回顧並說「你應該得到完全正確的數字,但總是存在不確定性」。

報告撰寫人表示,安省的人口增長,是基於自2016年以來「大大低估」的增長預測,這與移民及國際學生的人數有關。

報告稱:「在短短5年內,安省的成年人口,較預期多數十萬,每個人都需要1個可以稱為家的地方」。

另外,報告指出,2021年,大多倫多地區至咸美頓的大部分地區,住宅物業存量實際低於2012年的預測。

報告指出,物業供求出現「不平衡」,導致樓價飆升,亦引致年輕家庭離開這些地區,尋找可以負擔的物業居住。

報告指,2016至2021年期間,大多倫多地區的新移民及國際學生人數預測,實質低估約12萬;同時,高估了大約2.6萬間住宅物業存量,令到物業市場出現求過於供。

報告強調,除非建造更多住宅物業,否則,供不應求的情況會一直存在;報告估計,未來10年,在大多倫多至咸美頓的地區,需要建造10萬間住宅物業才可應付需求。

報告亦建議,應設立1個「共同與商定數據」,以及定期修訂該數據,並在出現「主要政策」時,再次改變預測,尤其圍繞移民的議題。

(圖片:星報) T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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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協會呼籲停止「公眾參觀」物業活動

【星島綜合報道】疫情惡化,安省地產協會呼籲會員停止進行「公眾參觀」(open house)的活動,轉而提供網上虛疑睇樓服務。

協會主席Sean Morrison表示,這些變化,對於保護社區的健康與安全是十分重要。

Morrison表示,早於4月份,即疫情出現第1波爆發時,協會亦曾呼籲會員停止進行「公眾參觀」的活動,之後,這建議更成為安省緊急狀態下的法規。

他表示,隨着疫情進入第2波爆發,協會會再次要求省府禁止進行「公眾參觀」物業的活動,令疫情更易得以控制。

Morrison表示,地產經紀應建議客戶,使用虛疑工具來睇樓,因這會更加安全。

(網上圖片) T02

業權保險受保內容非一致 買家交吉前須了解清楚

購買物業時,買家一般會同時購買一份業權保險(Title Insurance),但原來並非所有業權保險的內容都相同;買家一旦購入一間有違規建築的物業,所出現的問題,業權保險若果沒有包括在內,買家是沒法獲得賠償,近月便有一宗法庭案例,保險公司不需要作出賠償。

根據《多倫多星報》的報道,John Breen於1999年在Lake Muskoka區購入一間渡假屋,當時,其僱用的物業律師曾為物業進行查冊,發現物業即使在1989年獲得建屋許可證,但到Breen購買該物業時,仍未清楚是否完成驗收程序,因為當地鎮辦公室曾發生火警,將有關紀錄燒毀,沒有人知道該物業是否已經完成驗收,及獲得入住批准;最終,Breen決定不再進行檢查而購入該物業。

到2011年,Breen要翻新廚房,裝修公司拆下一幅牆時,發現物業有嚴重違反安省「建築法」的行為;一名工程師發出的報告亦證實該物業存在重大結構缺陷,並建議Breen考慮重建該物業,及即時搬出;故此,自2012年起,該物業一直空置。

之後,Breen向業權保險公司FCT Insurance提出訴訟,理由是物業存在結構缺陷,建屋許可證不完整,令物業沒法在市場上出售;即在法律上,潛在買家擁有合法理由拒絕完成買賣協議。

FCT反駁Breen的指控,指Breen沒有了解購買業權保險後仍要面對的風險,及不清楚保險內容。

案件於去年作出審訊,法官Margaret Eberhard裁定Breen勝訴,在1.3萬字的判詞中,Eberhard法官的結論是,Breen對之後發現的潛在缺陷有實際了解。

但FCT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的3名法官一致推翻原審庭的裁決,駁回Breen的訴訟要求,及2.5萬元訴訟費賠償。

上訴庭區分了不可出售的土地,即潛在買家不想購買的物業所在地,及沒法出售的所有權限,例如未完成建屋許可證及驗收過程。

上訴庭認為Breen的索償,並不包括在保單範圍內。

Breen的個案,反映市場上的所有業權保險受保內容並非相同,物業買家應仔細檢查業權保險政策所提供的受保細節。

(圖片:星報) T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