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無開車續牌仍收到省府車牌貼紙退款

【星島綜合報道】安省1名女子,10年前因視力問題決定不再駕駛,但她沒有退回其感到自豪的車牌,即使已過了10年,但她最近仍然收到省府寄給她的車牌貼紙退款。

居住在Whitby的Carolyn Johnston表示:「我為甚麽要買1個?我已經10年沒有開車」;「我知道它只有110元,但這是原則,我認為非常浪費」。

10年前,Johnston因視力問題,決定不再駕駛,並賣掉汽車,但沒有將其感到自豪,印着「MAA NAA」的車牌退回,並將車牌放置在地庫作紀念。

03

Johnston最近收到省府寄給她的1封信,信封內有1張退款支票。

省府較早時開始,向車主退還2020年3月以來的車牌貼紙更新費用;但Johnston最後1次更新車牌貼紙的時間為2009年8月,且至今繼續貼在其感到自豪的車牌右上角。

CTV查看省府寄給Johnston的信件,內裡有1張4月2日發出的支票,信中寫着「車牌貼紙退款」。

CTV向運輸廳查詢,運輪廳的答覆,是會調查Johnston的個案。

運輸廳表示,基於私隱原因,沒有確認這情況究竟發生了甚麽事,但表示會直接與Johnston聯絡。

Johnston沒有兌現收到的車牌貼紙退款支票,她表示:「擔心的是,若果我得到了,有多少人同樣得到了不應得到的?」。

(圖片:CTV) T02

有車主誤以為不需更換車牌貼紙 收495元告票

【星島綜合報道】安省已經取消向更換車牌貼紙徵費,但車主仍須定期更換車牌貼紙;有車主由於不清楚這項新規定,結果收到1張495元的告票。

居住在賓頓市的Mathias Rousseau表示,4月時,在Gatineau地區收到警方向他發出的1張495元告票,原因是其車牌貼紙已經過期。

他解釋,以為安省取消車牌貼紙收費後,車主是不需要更換車牌貼紙。

Rousseau表示:「我不知道還需要這個過程,我以為不再需要它,因為已經不再支付費用」。

安省政府於3月宣布,取消向更換車牌貼紙徵費,令安省的車主每年可節省120元;省府宣布這政策的同時,表示雖然取消徵費,但車主仍須定期更換車牌貼紙。

安省運輸廳發言人表示,法律規定,車主須每隔1至2年免費更換車牌貼紙,以確認其汽車保險有效,並已支付任何違法罰款及通行費用。

發言人強調,車牌貼紙過期,車主仍會受罰。

Rousseau表示,計劃上訴,因為覺得省府讓省民對是否需要根據新變化更換車牌貼紙上感到混亂。

另外,省府最近亦停止向駕駛執照、車牌與醫療卡到期的人士,郵寄更換通知,且表示希望收到提醒通知的省民,需要到省府的網頁登記,才會收到電子提醒通知。

安省的車主,可以到Service Ontario,或透過網上,或郵寄,來更換其車牌貼紙。

(加通社資料圖) T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