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1名騎單車人士,攀扶在1輛貨櫃車車尾,且在繁忙的410號高速公路高速行走,險象橫生;由於行為屬觸犯法例,一旦被檢控,最少罰款35元,但可能要面對多項指控。
有駕車人士將一段騎單車人士攀扶1輛貨櫃車車尾的片段上傳至網上社交平台;該名稱為keavin82的用戶表示,拍攝時間為9月10日,地點是410號高速公路與Steele大道的出入口附近。
至今不清楚該名騎單車人士是否有被警方檢控。
至於全長8秒的影片顯示,若果該名男子一旦被捕,基本罰款並不那麽重;因根據多倫多的單車道路罰款規定,在多倫多,攀扶在另1輛汽車上,只需罰款35元。
但實際上,不少觸犯法例的騎單車人士,亦會被加控其他罪名,例如單車上沒有單車用咹或搖鈴,剎車不當,及不正確地使用射燈等,每項指控的罰款額為85元。
(圖片:keavin82) T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