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案,周一在位於溫市中心的卑詩最高法院再度開庭。孟晚舟的律師芬頓(Scott Fenton)指出,美國司法當局在要求加拿大拘捕孟晚舟時,所提供的信息「明顯不可靠且有嚴重誤導性」。美方遺漏提供的證據,包括將影響此案的兩項核心且重要的信息,即孟晚舟2013年在向匯豐銀行(HSBC)做簡報時,已指出華為對星通科技(Skycom Tech)存在「正常及可控的關係」,另一個就是雙方作為商業伙伴在伊朗都有業務等。
孟晚舟周一親自到庭,她進出法庭時都戴上口罩,因疫情影響法庭限制現場旁聽人數,導致很多媒體代表在聆訊開始後仍無法進入法庭。因要保持社交距離,現場的律師席座位須保持較大間隔,孟晚舟也與此前聆訊時不同,轉為坐在被告席上參加聆訊。
據加通社報道,美國司法當局要求加拿大拘捕孟晚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指控孟晚舟2013年在向匯豐銀行做簡報時,沒有如實陳述且誤導華為與星通科技的關係,因此該銀行要蒙受美國對伊朗制裁令所帶來的風險。
受美方委託的加拿大司法部的文件顯示,華為控制星通科技於2007至2014年間在伊朗運營,這與辯方孟晚舟團隊的陳述不同,辯方更就此予以反駁。
芬頓周一告訴負責審理此案的卑詩省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美國司法當局蒐集到2013年孟晚舟向匯豐銀行做簡報的資料,但卻有選擇地向加國執法當局提供。
芬頓說:「孟晚舟的簡報已完全告知匯豐銀行,華為與星通科技在伊朗都有商業業務,這就意味著孟晚舟及華為公司已經告知匯豐銀行,如果該銀行通過其美國的子公司處理與這些商業業務有關的美元結算,這種行為就要承擔美國制裁令的風險及責任。因此,當孟晚舟告知匯豐銀行與星通科技在伊朗有業務往來時,該銀行已完全了解相關制裁令帶來的風險。」
孟晚舟的律師團隊因此提出,此案檢控方沒有提供這樣的信息,所以其實匯豐銀行完全了解華為與星通科技的關係,因此該銀行完全沒有必要通過美國的銀行系統,為這兩家公司的財務交易進行結算,而如果該銀行避免這樣做,就完全不存在違反禁令的風險。
芬頓向法官表示,如果法庭認可辯方提出的指控,即美國沒有履行義務提供所發生的公平且真實的全部證據,法官就應該下令終止引渡或者排除相關證據。芬頓指,被發現遺漏或者是具有誤導性的證據,對本案來說是核心證據內容,法庭應該就此給予干預,去發現濫用司法程序的事實並作出補救。
本周的法庭聆訊預計持續3日,代表美國司法當局的加拿大司法部會在周二就辯方的指控做出回應。
此案辯方提出的另外兩項濫用程序的指控,法庭聆訊已排期在明年2月開始,兩項指控分別是此案受到政治影響及操控,以及孟晚舟被拘捕時她的憲法權利遭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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