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訊】
卡加利一名39歲男子Mark John Koop被控傷害財物和造成騷擾的罪名,並且警方根據記錄視頻,指控其仇恨犯罪。
28日上午9時30分左右,一名加拿大出生華裔男子Otis Chan停車在空無一人的英格伍德(Inglewood)停車場。當他在車內處理文書工作時,有一名男子朝著他破口大罵,並且以粗言罵他「你是中國人,你需要回到你的國家」。Otis對他稱只是在這裏工作,但對方回應「你們所有中國人都在奪取我們的工作」。
隨後,Otis駕車離開並停泊在距離東南第9大道幾個街區。但那男子仍然跟著,並往Otis的車輛吐了幾次口水,以及踢了後視鏡,而這些經過都被Otis記錄了下來。
Otis稱,考慮到這個男子是個陌生人,這真是令人沮喪。如果他對另一個不會說英語的亞洲人或移民這樣做,這會發生什麼。他們可能無法保護自己,甚至無法大聲疾呼。
Otis不希望下一代在長大後認為這樣遭遇是沒有問題的。在當今時代,一切都與多樣性有關。
卡加利警察在該地區企業主的協助下逮捕了Koop。
卡加利警察局多元化單位(Calgary Police Service Diversity Unit)仇恨犯罪協調員(Hate Crime Coordinator)Craig Collins表示,該事件已被視為仇恨犯罪。
根據卡加利警方的說法,以仇恨為動機的犯罪是指任何犯罪行為,例如毆打、盜竊、故意破壞或任何其他犯罪。犯罪者的動機是偏差、偏見或仇恨,基於受害人有著九種個人特徵之一。
在認定某人犯有罪行之後,法院會考慮仇恨動機。如果法官在判刑期間裁定仇恨是犯罪的動機,可能會加重被定罪者的刑期。
Collins表示非常重視這些調查。他們確實依靠卡加利市民來提供這些信息。這些違法行為對社區的影響更大,因為受到影響的不僅是一個人,這就是警方為甚麼要投入大量時間和資源來確保進行正確的調查。
自2016年以來,卡加利警方看到仇恨犯罪的人數有所增加。 2015年報告了50宗案例,2018年報告了87宗案例。他鼓勵人們挺身而出並先向警方報告事件,而不要先使用社交媒體發布。
Collins表示,言論自由不是絕對的權利。有些時候,您對言論自由的看法將受到檢驗。要因膚色、性別或以某人為目標,並使用令人反感的語言或擾亂和平;您將會被帶上法院解釋這些行為。而越界者將受到處罰。
(圖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