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
華裔醫生許穗林在2015年車禍中喪生,位於溫哥華的省級法院周三裁定涉事的華裔司機入獄18個月,禁止駕駛5年。
許穗林遺孀與女兒許慕蓮也有席判刑聆訊,庭上首先由控方代表律師發言,並逐一宣讀受害人聲明,許妻和女兒讀出聲明時情緒激動,不斷飲泣,法官要兩度休庭才繼續聆訊。鍾姓司機則表現平靜。
控方要求法官判處被告入獄兩年半至三年,辯方則要求判處他16個月的刑期。
事發於2015年11月14日,68歲許穗林正駕車前往工作地點,於溫哥市渥街(Oak St.)夾西41街(W. 41st Ave.) 的十字路口左轉時,被一部銀色奧迪(Audi)攔腰撞及,當場喪生。調查顯示,肇事的35歲鍾姓(Ken Chung)列治文男司機當時以時速140公里,於時速限制50公里的馬路上行駛,車禍發生的一剎那車速則為119公里。卑詩省級法院2018年5月25日判處鍾姓司機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指控無罪,法官認為被告超速僅屬瞬間行為(momentary lapse),不符合刑事過失的門檻,因此判他罪名不成立。
卑詩檢控署提出上訴,卑詩上訴庭去年5月底推翻原審法官裁決,裁定被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並指出被告當時的車速已遠超離任何安全標準,應屬刑事罪行。被告不服裁決,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官本年3月以4:1的票數裁定,維持卑詩上訴庭的裁決,並指出原審法官對超速行駛對瞬間行為的判斷屬於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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