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提醒民眾萬聖節合法燃放煙花爆竹 今年將是允許煙花最後一年

【星島綜合報道】萬聖節將至,溫哥華消防局提醒民眾在市內合法使用煙花炮竹。
 
溫哥華消防局表示,向購買、持有和使用煙花爆竹的人必須先從市府網站申請免費許可證。許可證和年齡證明則要在10月25日至31日下午6點之間交給授權的零售商。關於放煙花的時間只能在10月31日,並在私人物業範圍內。
 
目前違反消防相關規定的罰款已增加至1,000元。消防局防火部門將在本周內對零售商的存儲、銷售等環節加強監管。任何未經授權的銷售、存儲不當、銷售不符合規定的產品或銷售給沒有許可證和年齡證明人士的零售商將面臨罰款、查封貨物,甚至遭到起訴。
 
溫哥華消防局也提醒市民,燃放煙花爆竹要選在沒有易燃物品和沒有過多植被覆蓋的住宅,同時佩戴個人安全裝備,包括手套和防護眼鏡,並且遵循每個煙花燃燒器的具體指示,例如點燃方向、放置在甚麼樣的平面上等。
 
此外,從2020年11月1日起,在溫哥華銷售和燃放煙花都將是違法行為。即是說,今年的萬聖節的煙花將是在溫哥華合法燃放的最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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