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訊】
亞省南部的兩座教堂和另外三名人士認為疫情限制違反了《權利憲章》,不應強加於此。亞省一名法官駁回了他們對限制令的質疑。
女王法院的法官Anne Kirker在21日下午3時對此事做出裁決,駁回此案。
相較於申請人要求中止執行限制令,以便他們能夠集會和慶祝假期並以其他方式來保持宗教自由,Kirker認為維持第42號命令的完整性,會具有更大的公共利益。
Kirker補充說,關於聚會、口罩或停業的限制是利大於弊的。因此,駁回了他們的申請。
預計將於2021年就疫情限制措施的合憲性進行聽證會。
包括Medicine Hat 的Heights Baptist教堂和卡加利的Northside Baptist教堂的原告,都在尋求暫緩亞省於12月初頒布的強制令的做法。
約兩周前,亞省政府公佈了一系列公共衛生限制措施,以試圖減緩疫情的傳播。其中包括禁止在餐廳和酒吧用餐,關閉體育館和賭場,禁止室內和室外聚會以及限制零售商店和教堂的容客量。
代表原告的憲法自由司法中心(Justice Centre for Constitutional Freedoms)律師James Kitchen稱,限制令導致「聖誕節取消」,並剝奪了人們選擇度過假期的權利。這些權利受到了無法衡量的損害。
代表亞省政府的律師Nick Parker稱,原告沒有達到限制令的豁免標準。實際上,民主正在疫情期間發揮作用。
在作出裁定之前,反對限制令的律師認為此舉弊大於利。
(圖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