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城警員謀殺案 疑犯保釋要求被拒

【星島訊】

卡加利法官拒絕涉嫌一級謀殺罪的少年保釋申請。該少年月撞死一名警員後逃逸

在除夕晚,37歲警察沙展Andrew Harnett在東北Falconridge調查一宗交通違例案件期間,被一輛多用途越野車(SUV)撞倒並被拖行了一段距離。當時在場的其他警員和醫護人員試圖拯救他,但大約一小時後在醫院不治身亡

兩名青少年事後向警方自首,被警方控告一級謀殺。

據稱駕駛SUV的司機是一名17歲青年,但因在被捕時未成年的關係,即使他經年滿18歲,但根據《青年刑事司法法》(Youth Criminal Justice Act),警方說不可以公開被告的身份。

在上周的保釋聽證會上,法官Steve Lipton聽取了辯論,而聽證會上提供的證據被禁止發布

辯護律師Kaysi Fagan辯稱,她的委託人應保釋。

檢察官Doug Taylor表示,如果被告裁定罪名成立,他將被告當作成人來量刑。 被判一級謀殺罪的年輕罪犯以成年量刑為終身監禁,10年內不可假釋。而被判相同罪名的成年人將面臨終身監禁,不可假釋的機會長達25年。

Harnett在卡加利警察局任職12年,之前曾任軍事警察。

而另一19歲被告Amir Abdulrahman的代表辯護律師Balfour Der表示,已定於212日進行保釋聽證。Abdulrahman當時為坐在SUV的乘客因涉嫌毆打和不遵守法院命令而被追捕及通緝。

(圖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