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川夏好遇害案 被告二級謀殺罪罪成 卑詩上訴庭發還重審

【星島綜合報道】30歲日裔女留學生古川夏好遇害案,被裁定二級謀殺罪罪名成立的被告施奈德(William Schneider)對裁決提出上訴。卑詩上訴庭本周二接納被告的要求,發還重審。死者的朋友對此感到震驚。
案發於2016年9月初,於同年5月由日本來到溫哥華學習英語的古川,遇害前最後一次露面是9月7日,數天後,溫哥華警方接到有人報警,指古川失蹤。警方其後公眾發放從保安攝錄機拍下的照片,希望公眾能認出在9月8日,與古川在海港中心商場同行的男子。被告的侄女認出照片中的被告,然後告訴父親沃倫(Warren Schneider)。被告的兄長沃倫於是前往維農(Vernon)看望被告,其間他偶然聽到被告打電話給在日本的分居妻子,聲稱自己殺死了古川。後來,被告告訴沃倫,他打算服食海洛英自殺,而古川夏好的屍體放在一個行李箱內。
在9月28日,警方在警犬的協助下,在溫市西端一幢大宅內發現古川遺體,古川當時被藏在一個皮箱裏,全身赤祼。同日,警方拘捕被告。
在2018年10月19日,陪審員裁定被告殺害古川的二級謀殺罪罪名成立,被告被判處終身監禁,14年內不准假釋。被告於2019年5月提出上訴,理由是原審法官在審案時犯下3個錯誤,包括在回答陪審團提出的問題;向陪審團作出的指示;以及接納道聽途說作為證據。
卑詩上訴庭在是否接納被告的重審要求上意見分歧,其中兩個法官桑德斯(Saunders)和戈佩爾(Goepel)贊成,但法官奧斯滕(DeWitt-Van Oosten)則反對。爭議的問題在於該通偷聽到被告打給分居妻子的電話,上訴庭兩個法官認為不應接納該通電話的內容為證據,結果在2:1的情況下,案件發還重審。
在被告受審期間一直陪伴古川的母親到法庭聽審的邁斯納(Christopher Meisner),是古川的好朋友,他形容卑詩上訴庭的決定為「荒謬」。他又代表古川的家人發表書面聲明,表示對於案中指證被告的證據充滿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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