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聯邦審計總長霍根(Karen Hogan)的審計報告指出,加拿大兒童福利金(Canada Child Benefit,簡稱CCB),即牛奶金,運作順利,但在發放方面有缺陷。
此次的審計重點是加拿大稅務局(CRA)是否確保領取牛奶金者有資格獲得該福利金,以及是否按時和準確地發放。
霍根在該份周四呈交國會的春季報告中稱,CRA在很大程度上符合發放牛奶金的主要目標。不過,有時該機構是根據過時的資料發放。例如,「在我們分析的樣本中」,有資料改變,而CRA沒有收到通知,包括領取牛奶金者離開了本國,於是CRA一直發放牛奶金,直至CRA接到通知,帳戶資料有調整,又或孩子的父母沒有申報本國入息稅表為止。
為了減少這種情況的發生,霍根建議加強聯邦機構之間的溝通和信息共享,以填補不必要的空白。她還建議在申請時要求提供有效的出生證明,以提高該計劃的完整性,並加快審批程序。
此外,霍根留意到,與牛奶金發放有關的概念,就是推定女性是家中主要照料孩子者,因此當局會自然地把牛奶金發放給與孩子一起生活的女性。根據在網上CRA申請程序,假如父親是主要照料兒童者,他須要附上女方的簽名信,以證明自己是照顧孩子者。
霍根認為,這未能承認本國不同類型的家庭。她續道,在一些家庭裏,即使實際上並非女方是主要照料者,也是由女方獲得該福利金。「在這些情況下,我們看到該機構發出混亂而令人困惑的信件。
對此,霍根指出,CRA應該加強程序和溝通,以減輕這種觀念所引起的混亂和敏感性。
在回應中,CRA同表示會進行檢討,以確保申請者明白所需的步驟。
對於照料18歲以下兒童的家庭,牛奶金是每月發放。申請人必須是本國居民,並且是兒童的主要照料者。金額根據調整後的家庭淨收入(AFNI)而有所不同。如果一個家庭的AFNI少於31,711元,則他們有資格為每個6歲以下的孩子領取最高6,765元,而每個6至17歲的孩子最高可以得到5,708元。
聯邦稅務部長勒布蒂耶(Diane Lebouthillier)稱,歡迎審計長的報告,並相信CRA將採取必要的步驟來改善服務,並會與其他政府部門合作,以改善數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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