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單車上路需要駕照和保險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上訴庭維持卑詩省最高法院一項裁決,即外觀和功能更像踏板車(scooter)的電動單車(e-bikes)上路時需要登記、獲取駕照和保險。

事情起因是男子加德班(Ali Ghadban)2018年在素里騎行電動單車Motorino XMr時,因為沒有駕照和保險而收到一張罰單。他說,他無法從卑詩保險公司(ICBC)獲得保險。
 
三個負責上訴案的法官中有兩人支持卑詩最高法院在2020年5月作出的裁決。裁決書寫道雖然Motorino XMr配有踏板、馬力有限,最多時速是32公里每小時,但它仍不符合電動輔助車輛的電儀,因為它的設計初衷並非靠人力驅動。
 
在這起案件中代表加德班的律師格里菲斯(Dan Griffiths)說,他的當事人經濟拮据,靠單車出行。35歲的加德班在市中心東端為無家可歸者收容所做建築維修工作,他從來沒有拿到過駕照。加德班打算把這個案子提交到加拿大最高法院。
 
但單車倡導組織HUB執行董事奧梅林(Erin O’mellin)表示,這一決定是唱著正確的方向邁出一步。奧梅林說,電動單車比普通單車危險太多,特別是如果它們使用單車車道等共享基礎設施時。
 
他說,電動單車要重的多,一棟速度更快,所以和騎普通單車的人發生碰撞後果要嚴重的多。
 
奧梅林還說,卑詩省的《機動車法》已經有50年沒有更新過了,完全沒有涵蓋最新進入消費市場的新型移動設備,包括站立式的電動踏板車和滑板等。
 
她說,最重要的是要把像對電動單車這樣的設備囊括在內,以便司機意識到他們的責任。
 
省公共安全廳在一份書面聲明中表示,省府和ICBC正在對相關產品進行研究。這些產品目前已被法院確認不符合規定,不能在公路上行駛,比如Motorino XMr。
 
溫哥華Motorino商店的東主米羅舍夫(Steve Miloshev)表示,這個決定令人失望,因為他的很多客戶都以來電動單車出行,尤其是在疫情期間,很多人都不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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