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訊】
省公共安全及法務廳周四發出聲明表示,對於違反省衞生官指令、宣傳及出席違反省衛生官指令的聚會者,將會面臨更高罰款。
《違例告票執行及罰款條例》(Violation Ticket Administration and Fines Regulation)修正案周四生效,對於宣傳及出席不符合規定的聚會或活動,罰款會由230元提高至 575元。組織或主持違禁活動者,罰款則維持不變,仍為2,300元 。
省公共安全及法務廳長范和富(Mike Farnworth)稱:「在過去數月中,230元的違例告票明顯並不足以阻嚇某些人出席違反省衛生命令的活動。對於一小撮卑詩省民繼續出席不安全的聚會,罔顧自己及他人安全,我感到非常失望。這些自私的行為必須停止,警方和省執法單位由即日起將可發出這些新罰款額的告票。」
對於大部分違反防疫措施的230元罰款仍然生效,包括不配戴口罩及不遵守商戶為顧客訂立的規定。部分違規行為的罰款有所增加,是反映此等行為整體來說較其它罰款為230元的違規行為帶來較高風險,但未達到2,300元罰款的嚴重水平。
有關省衛生官命令的細節,包括允許的聚會人數,省府將繼續跟從衛生官的指引。
自省府於2020年3月18日根據《緊急計劃法》(Emergency Program Act)頒布省緊急狀態令以來,省府已發出多個政府命令以遏止新冠病毒傳播。省府於2021年1月8日更頒布了保護措施令。
公眾要舉報有關活動組織者、場地或個人違法行為,可聯絡當地政府的附例辦公室或警局的非緊急熱線。
2020年11月24日,省府在《緊急計劃法》下推出口罩執法令,要求年滿12歲的省民,除獲豁免者外,必須在室內公共空間配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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