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官反駁辯方 孟引渡案沒違國際法

【星島綜合報道】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卑詩最高法院4月1日就案件繼續聆訊。檢控官弗雷特(Robert Frater)在法庭上反駁辯方,稱美國提出的訴訟合法,沒有違反國際法。美國司法當局指控孟晚舟2013年在向匯豐銀行做簡報時,未如實陳述且誤導華為與子公司星通科技(Skycom Tech)的關係,由於星通科技當時在伊朗開展業務,令該銀行面臨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令的風險。控方指,此案與美國有很多重要聯繫,包括匯豐銀行在美國有業務,孟掌握的華為資金在美國金融體系中交易等等,對於這些指控,孟晚舟與華為都予以否認。

孟晚舟辯方律師范埃特(Gib van Ert)稱,孟為中國公民,匯豐銀行總部在英國,美方試圖將美國法律應用於中國商人在香港的活動,美國沒有司法管轄權。

弗雷特認為,孟向匯豐銀行提供虛假陳述,令匯豐有可能面對因先前違反對伊朗製裁而違反延期起訴協議的風險。事情追溯到2013年8月,孟晚舟曾向匯豐銀行展示了一份演講稿(PowerPoint),掩蓋星通科技是華為的業務合作伙伴,並與該公司在伊朗進行銷售和服務。在華為的伊朗業務問題上誤導了匯豐,導致銀行違反美國制裁規定。

弗雷特說:因為孟晚舟沒有說明華為控制了星通科技在伊朗的業務,因此匯豐銀行繼續向華為提供銀行服務,包括結算與星通科技在伊朗貿易有關的美元交易。

孟的律師范埃特辯稱,根據國際法,「以美元清算」的做法不足以讓美國起訴孟晚舟。

弗雷特反駁指,孟把該銀行置於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令的風險,亦致銀行面臨經濟損失的風險,足以構成欺詐罪,這個風險與香港無關,而是針對美國的風險。

范埃特認為,這種被稱為美元結算的程序還不足以建立司法管轄權。通過引渡程序在加拿大對她進行抓捕,這些都是嚴重的不當行為,他還指責美國是在濫用引渡程序。

范埃特還補充說:「孟女士希望回家。」

持續了兩年多的孟晚舟引渡案應該說至此進入最後審訊階段,由於預計關於司法管轄權的辯論還將持續,之後引渡程序審訊預計將於4月26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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