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買車後可有退貨「冷靜期」 各省法例不同

【星島綜合報道】在包括安省在內的本國大部分省份中,消費者一旦簽訂了購買或租用汽車的合約,通常就無法反悔,甚至單是作出口頭承諾,在法律上也有約束力。 

據《環球郵報》(The Globe and Mail)報道,代表本國汽車消費者權益的汽車保障協會(Automobile Protection Association,簡稱APA)總監艾尼(George Iny)指出,「雖然我沒聽說過有經銷商試過以強制執行口頭協議來迫使消費者買車,但銷售協議確實不一定須以書面形式來約束顧客的。 」 

安省汽車業議會(OMVIC)指出,經銷商必須在顧客買車之前,告訴他們關於該車的一些基本資訊,例如準確行車里數,以及有否曾被用作租用車、轎車的士、警車或緊急車輛等;否則,購買者可在90天內取消交易。 

若經銷商已如實相告一切,只是顧客改變了主意,買方就必須履行協議了。艾尼表示,根據消費者保障法例(Consumer Protection Act,簡稱CPA)),有關內容同樣適用於購買汽車。 

安省及大部分其他省份,消費者在購物後享有冷靜期,可在數天內打退堂鼓的權利,並不適用於汽車買賣。在卑詩省,如果是先租後買式的交易(lease transaction),汽車買家可享獲一天冷靜期。而在魁省,如果消費者是向經銷商借貸,以支付部分買車款項,可獲得兩天緩衝期,取消買賣協議,但如果是以現金或向第三方借貸,就沒有這項權利。 

如果是買二手車的話,有些二手車網站容許消費者在購買後7至15天內提出退換。  

購買汽車後,大部分的故障和維修通常都包括在保養範圍內。假如汽車需要不斷修理,大部分省份的法例,都容許消費者要求退換有問題的產品,但很少汽車製造商會讓顧客這樣做。艾尼說,你可以做的是提出法律訴訟,但這可能用上數年時間,而且成本高昂。 

美國有法例保障汽車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貨,加拿大有的只是「汽車仲裁計劃」(Canadian Motor Vehicle Arbitration Plan,簡稱CAMVAP),這是一個仲裁機制,但艾尼指,汽車製造商並不一定要參加這個計劃,而仲裁員也未必會對他們態度強硬。在2019年,快意佳士拿有29部車接受仲裁,其中15部被裁定須購回,3部要維修。最近,快意佳士拿由於認為CAMVAP的仲裁對其不利,退出了此計劃。該公司表示,會繼續履行保養協議中承諾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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