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騎警稱仇恨犯罪並不等同於仇恨事件

【星島綜合報道】列治文皇家騎警稱:「仇恨在我們的社區沒有立足之地,但仇恨犯罪並不等同於仇恨事件」。

今年三月,列治文警方共接獲7宗帶有明顯「種族色彩」的案件。然後其中四宗沒有涉及刑事犯罪,因為不被視為仇恨犯罪。列治文皇家騎警稱其為「仇恨事件」。

列治文皇家騎警發言人亨德森(Ian Henderson)說:「刑法中有一些具體的仇恨犯罪,包括推動種族滅絕和煽動仇恨,例如散佈仇恨宣傳,但日前向警方報告的大多數事件都不是仇恨犯罪。」

亨德森指出:「當一個人對一個陌生人說了種族歧視話語或其他令人憎惡的言論時,這不是刑事犯罪,通常警方無法進一步進行刑事調查。」

儘管如此,列市警方目前仍在調查的三宗時間據悉出於仇恨,以及涉及某種形式的形式犯罪。

其中一宗事件涉及當地一所學校的學生相互發送反猶太信息的指控,該事件目前正根據《青少年刑事司法法案》進行處理。

第二起時間涉及對一名亞洲人的種族侮辱指控和對咖啡店經理的襲擊,警方已找到涉案嫌疑人,調查仍在進行中。

最後一宗據悉是一個男子在過馬路時大喊種族歧視言論,並毆打一個坐在巴士上的南亞裔男子。嫌疑人的身份尚未確定,警方認為這是一起隨機襲擊。

列治文皇家騎警表示,仇恨犯罪和仇恨事件都會對社區產生負面影響,對這些時間的調查將得到充分的關注和監督。警隊已更新了有關調查這類事件和犯罪的培訓指導方針,並繼續鼓勵受害者說出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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