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華婦法庭外刺傷案 涉案華婦被告改控謀殺未遂罪名

【星島綜合報道】兩華婦爭拗十多年,多年前已在中國網絡論壇上結仇,兩人移民加拿大後仍爭鋒相對,最終鬧上卑詩法庭。正當法庭在審理該兩華婦的爭執案件時,涉案華婦被告沈嘉琳刺傷另一個華裔女子陸靜,傷者有生命危險,沈嘉琳由被控告嚴重傷人罪升級為謀殺未遂。

事情源於上周二早上大約10時,沈嘉琳與陸靜在卑詩最高法院3樓,準備出庭,向法官提出論據。而傷人事件就在這時發生,沈被指刺傷陸靜,庭警立即衝前把沈制伏帶走,陸受傷送院,傷勢嚴重,且有生命危險。沈嘉琳當時被戴上手銬,帶離法庭,並被落案控以嚴重襲擊傷人罪,沈亦被控使用武器襲擊他人,擁有攻擊性工具,讓他人處於危險等罪名。沈將在6月14日在省級法院再度提堂,這意味著沈還須拘留多兩個星期。

自2005年以來,陸靜和沈嘉琳一直在中文網上論壇上「交鋒」,互相作出尖銳的評論,當時兩人在網上交流,並正準備從中國移民到本國。她們互相指責自負和偷偷摸摸,又攻擊對方的家庭,據稱沈嘉琳曾致電陸靜兒子就讀的高中,以核實陸靜的兒子是否真的被著名哈佛大學錄取。陸靜聲稱,沈嘉琳指她太窮,無錢買屋,而沈嘉琳則聲稱,陸靜指她不時穿著寬鬆的運動服裝,使她看上去像個賣車票的老姨媽。兩人的爭拗其後無可避免地由法庭解決,她們互相控告對方誹謗,又反控對方。

2020年4月,法官阿黛爾 (Elaine Adair) 試圖解開此次衝突的根源,在裁決書中寫道,陸靜和沈嘉琳均表現出公然和極端的行為,其中許多行為可以被形容為執著於非理性。阿黛爾並為此次衝突作出雙方賠償和撤銷網絡攻擊言論的判決。兩華婦在5月下旬再次為賠償和撤銷侮辱言論等向法官提出論據,沈在庭外刺傷陸靜,沈被控謀殺未遂罪名。

卑詩省律政廳長發言人表示,已知悉華婦被刺事件,並正審查事發經過,以查看是否有必要採取進一步的安全措施。目前,所有武器都被嚴格禁止帶入法院,但是除了在一些引人注目的刑事案件,庭警才會檢查進入法院的公眾是否帶有武器,其他情況沒有定期檢查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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